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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日本永住时,海外资产和海外收入如何处理?中国存款、不动产、海外汇款注意事项 【2026年最新版】

“中国银行账户里有很多存款,可以作为永住资产吗?”
“中国有一套出租房。”
“每个月从中国往日本汇款。”
“海外收入没有进日本账户,也需要申报吗?”
首先需要明确:
有海外资产本身并不是永住申请的负面因素。
永住的独立生计条件本身就会考虑申请人的资产及技能等,判断今后能否稳定生活。
但是:
资产多
与:
税务处理正确
是两个不同的问题。
海外资产不能用来弥补应当申报却没有申报的税务问题
例如:
中国存款3000万日元
中国有两套房
但是房租收入在日本本来需要申报却没有申报,
就不能简单认为:
“反正我资产很多,所以永住没问题。”
1.中国银行存款能不能作为资产?
如果确实属于申请人本人,并且可以实际使用,
可以成为说明生活稳定性的材料之一。
但是日本入管没有公布:
海外存款达到○万日元就一定满足永住条件
这样的数字标准。
永住还是要结合收入、家庭人数、工作及其他条件整体判断。
2.需要把所有海外银行账户交给入管吗?
目前标准永住材料并不是要求所有申请人必须提交全部海外银行账户。
但是,如果需要用海外存款说明生活基础,或者存在较大的海外汇款,
可能需要准备:
余额证明
交易记录
资金来源资料
等进行说明。
3.中国有房子会影响永住吗?
不会仅仅因为在中国有房子,就不能申请日本永住。
中国的自住房、投资房、继承房产等都可能存在。
真正要区分的是:
房产本身
与:
房产产生的租金收入。
4.中国房租收入尤其要注意税务
例如每个月在中国取得租金。
是否需要在日本申报,取决于申请人的日本税务居民身份等具体情况。
税法上的“非永住者”和日本入管的“永住者”完全不同
日本所得税法也使用:
非永住者
这个词。
但它不是指:
“还没有拿到日本永住签证的人”。
它只是所得税法上的一种居民分类。
这一点非常容易混淆。
5.长期居住日本的人,海外收入也可能需要在日本申报
对于税法上“非永住者以外的居住者”,原则上:
日本国内和海外产生的全部所得
都属于日本所得税的课税范围。
所以中国房租、海外股票分红、海外事业收入等,都需要确认日本税务处理。
6.中国已经交税,并不当然代表日本不用处理
如果同一收入在国外已经缴税,日本可能涉及外国税额控除等制度。
但不能简单理解为:
中国交过税=日本绝对不用申报。
应根据具体收入向税务署或税理士确认。
7.来日本时间较短的人可能适用税法“非永住者”规则
如果符合所得税法的非永住者条件,
国外所得是否汇入日本等情况可能影响日本课税范围。
因此,高度人才、日本人配偶等能够在来日10年以前申请永住的人尤其需要注意。
8.海外汇款本身并不等于收入
例如把以前已经积累的中国存款转到自己的日本账户,
与:
今年刚取得的中国房租收入汇到日本,
性质并不一样。
应当能够说明:
汇进来的钱到底是什么钱。
9.父母从中国给钱
父母汇来的:
买房资金
生活费
教育费
大额资金
与本人的工资收入不同。
根据金额、用途等,还可能涉及日本赠与税。
不能把父母一次性汇款直接当成本人的年收入。
10.从中国公司取得工资、业务委托费
人在日本,却长期为中国公司工作并在中国账户取得报酬时,
除了日本税务以外,
还应确认:
当前在留资格是否允许这项工作。
税务合法与入管活动合法属于不同问题。
11.海外股票、分红和投资收益
持有海外股票本身不是永住问题。
但是如果产生了日本课税范围内的:
卖出收益
分红
利息
却没有适当申报,就需要先确认税务情况。
12.海外财产超过5000万日元
对于税法上属于:
非永住者以外的居住者
的人,如果12月31日海外财产总额超过:
5000万日元
原则上存在提交:
国外财产调书
的义务。
这不是入管材料,而是税务义务
国外财产调书是交给税务署的文件,并不是一般永住申请材料。
但是永住会确认公共义务是否得到适当履行,因此高额海外资产持有人应当同时检查税务手续。
13.海外财产不到5000万就完全不用申报吗?
不是。
5000万是国外财产调书制度的标准。
海外所得的确定申告属于另一套制度。
财产和所得应当分开理解。
14.要不要主动把所有海外资产交给入管?
不建议单纯为了“显得有钱”而提交大量无关文件。
首先准备官方要求的标准材料。
如果:
收入波动较大
需要海外资产补充说明生活基础
日本账户存在大额海外入金
再考虑适当补充材料。
15.中国房产如何计算价值?
目前没有针对永住申请统一公布:
中国房产必须用某一种方法估值
的官方标准。
如果需要使用海外房产说明资产,可以根据房产权属、购买合同、评估等资料具体说明。
同时还应考虑剩余房贷等负债。
16.海外房产也有贷款
不能只写:
房产价值4000万日元
而完全不说明还有3500万贷款。
资产和负债要结合实际情况判断。
17.海外资料可能需要日文翻译
如果实际向入管提交中国的:
银行证明
房产权属资料
租赁合同
纳税资料
等,一般还需要准备日文翻译。
18.特别建议永住前确认的情况
中国有高额存款
中国有房产
有海外房租收入
有海外股票收益
从中国企业取得收入
定期从中国汇钱到日本
日本账户出现大额海外汇款
接受父母大额资金
海外财产超过5000万日元
从未提交国外财产调书
日本报税中没有海外收入
已经在海外缴税
通过高度人才或配偶特别规定较早申请永住
常见问题
Q.中国有1000万日元存款,会对永住有帮助吗?
可以作为说明生活基础的一个材料,但不能仅凭存款金额判断许可。
Q.中国有房产。
房产本身不会导致不能永住。若有租金收入,需要确认税务。
Q.海外收入没有汇到日本。
日本税务处理取决于本人是否属于税法上的非永住者等情况,不能一概而论。
Q.中国已经交税了。
仍可能需要确认日本申报以及外国税额控除。
Q.父母给我汇了500万日元。
不能直接当作工资收入,还需要确认资金性质及赠与税等问题。
Q.海外财产超过5000万日元。
部分日本居住者存在国外财产调书义务,需要确认自己属于哪种税务居民类型。
海外资产永住案件,重点不是“有多少钱”,而是所有资料能不能互相解释
需要把:
日本收入+海外收入+海外资产+海外汇款+日本税务资料
放在一起确认。
エンライト行政書士事務所会结合海外资产、海外收入、日本税务资料以及永住生活基础进行整理,并在存在复杂税务问题时整理需要向税务专业人士确认的事项。
永住申请首次条件确认免费。
※永住业务原则上面向东京出入国在留管理局管辖地区。
参考信息
日本出入国在留管理厅《永住许可相关指南》
日本出入国在留管理厅《永住许可申请3》
日本国税厅《成为纳税义务者的个人》
日本国税厅《居住者外国税额控除》
日本国税厅《居住者出售海外不动产时的课税关系》
日本国税厅《国外财产调书制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