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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日本“简易归化”?日本人的子女、日本出生者和原日本国籍人士的归化条件 【2026年最新版】

“父母是日本人,我是不是可以马上归化?”
“在日本出生的话,不住满5年也可以申请吗?”
“以前拥有过日本国籍,现在重新申请归化,条件和普通外国人一样吗?”
“简易归化是不是连收入和年龄条件都不需要了?”
在查询日本归化制度时,经常会看到:
“简易归化”
这个说法。
需要注意的是,《日本国籍法》中并没有一个正式名称叫“简易归化”的独立制度。
一般所说的“简易归化”,主要是指:
对于与日本具有特殊关系的外国人,根据《国籍法》第6条至第8条,对普通归化条件中的一部分予以放宽。
可能涉及的人包括:
日本人的子女
在日本出生的人
日本人的配偶者
原日本国籍人士
日本人的养子女
在日本出生的无国籍人士
等。
但是,
“简易”并不意味着审查很简单、材料很少或者一定能够获得许可。
首先确认普通归化需要哪些条件
普通归化主要依据《国籍法》第5条进行审查。
一般包括:
住所条件
能力条件
品行条件
生计条件
防止双重国籍条件
遵守宪法条件
日本法务省对普通住所条件的说明是:
原则上需要连续5年以上在日本拥有住所。
此外,年龄、生活基础、纳税和守法情况、原国籍是否能够丧失等也会被确认。
对于与日本存在特殊关系的一部分外国人,《国籍法》第6条至第8条则规定:
即使没有满足其中某些普通条件,也可能获得归化许可。
“简易归化”并不是所有人享受同样的放宽
这一点非常重要。
即使都被称为“简易归化”,
实际放宽哪些条件,要看申请人属于《国籍法》第6条、第7条还是第8条。
例如:
第6条主要放宽住所条件。
第7条针对日本人的配偶者,在一定条件下放宽住所条件和能力条件。
第8条针对一定的日本人子女、原日本人等,可以放宽:
住所条件、能力条件以及生计条件。
因此不能理解为:
“属于简易归化,所有条件都不需要了。”
《国籍法》第6条|放宽住所条件的情况
第6条规定,一部分外国人即使没有满足普通的“连续5年以上在日本有住所”条件,也可能被允许归化。
主要包括以下情况。
原日本国民的子女
如果是曾经拥有日本国籍者的亲生子女,
并且:
连续3年以上在日本有住所或居所,同时目前在日本有住所,
可能适用这一规定。
养子女不包含在这一项内。
这里需要特别注意:
“原日本国民的子女”与“目前是日本人的父母所生子女”不是同一条规定。
如果父亲或母亲目前就是日本国民,其亲生子女可能涉及后面说明的第8条第1项。
在日本出生的人
在日本出生的外国人,如果:
连续3年以上在日本有住所或居所,
或者:
父亲或母亲本人也出生在日本,
可能适用住所条件放宽。
但是:
仅仅出生在日本,并不会自动取得日本国籍。
日本并不是原则上仅以出生地点决定国籍的国家。
连续10年以上在日本有居所的人
《国籍法》第6条第3项还规定,
连续10年以上在日本拥有居所的人
也属于住所条件放宽的对象之一。
《国籍法》第7条|日本人的配偶者
日本人的外国籍配偶者有单独的特例。
在一定情况下,
普通住所条件和能力条件
可以被放宽。
例如:
作为日本人的配偶者,
连续3年以上在日本有住所或居所,并且目前在日本有住所,
或者:
结婚已经满3年,并且连续1年以上在日本有住所。
日本人配偶者归化已经在其他专门文章中详细说明,因此本文不重复展开。
《国籍法》第8条|放宽条件更多的情况
符合第8条时,
普通归化中的:
住所条件、能力条件和生计条件
都可能获得放宽。
这是与第6条的重要区别。
不过:
品行条件、防止双重国籍条件、遵守宪法条件等并不会当然消失。
日本人的亲生子女怎么办?
《国籍法》第8条第1项规定:
日本国民的子女(不包括养子女),在日本有住所的外国人
可能适用特例。
这种情况下,
普通5年以上住所条件
年龄等能力条件
生计条件
可能获得放宽。
但是,
父亲或母亲是日本人,并不代表一定需要办理“归化”。
根据出生时父母的国籍、认知时间、是否办理国籍保留等情况,
有时真正需要确认的是:
是否在出生时已经取得日本国籍,或者是否可以通过申报取得日本国籍。
因此第一步应当确认:
“这个案件真的属于归化吗?”
原日本国籍人士想重新取得日本国籍
《国籍法》第8条第3项针对:
已经丧失日本国籍、目前在日本有住所的人
设置了特例。
不过:
通过归化取得日本国籍以后又丧失日本国籍的人
不包含在这一规定内。
例如,一个人出生时曾经拥有日本国籍,但后来因为:
没有办理国籍保留
自愿取得外国国籍
其他原因
失去日本国籍时,需要先准确确认过去的国籍历史。
另外,有些情况并不是重新“归化”,而可能适用:
《国籍法》第17条的国籍再取得申报。
因此不能只因为“以前是日本人”,就直接确定走归化程序。
日本人的养子女也有特例
《国籍法》第8条第2项规定:
日本国民的养子女,连续1年以上在日本有住所,并且在办理收养时按照本国法律属于未成年人,
可能适用特例。
因此需要准确确认:
收养时间
当时年龄
本国法规定的成年年龄
在日本居住时间
等。
并不是只要“被日本人收养”就自动满足条件。
在日本出生的无国籍人士也有特例
《国籍法》第8条第4项规定:
在日本出生、从出生起就是无国籍,并且从出生起连续3年以上在日本有住所的人
可以适用特例。
这一情况与普通的:
“在日本出生、拥有外国国籍的人”
并不相同。
必须从出生开始就处于无国籍状态。
仅仅“出生在日本”并不会免除所有条件
这是非常常见的误解。
即使因为日本出生而适用第6条的住所条件放宽,
品行、生计、防止双重国籍等其他条件并不会全部自动消失。
因此不能简单理解为:
“我在日本出生,所以不看收入。”
“税金和年金也不重要。”
“交通违法没有影响。”
关键是确认:
自己具体属于哪一个条文,以及究竟只放宽了哪些条件。
2026年:“符合特例”并不等于“现在马上可以申请”
截至2026年,归化审查不仅确认国籍法规定的条件,也重视:
申请人与日本社会的融合情况。
东京法务局在说明第6条至第8条存在条件放宽的同时,也明确提到日本语能力、在留期间以及日本社会融入等事项。
因此,即使在法律条文上形式上满足:
“3年以上”
“1年以上”
“目前在日本有住所”
等特例,
也不能简单认为:
到了这一日期就一定能够马上受理或者获得许可。
尤其是2026年以后,应当同时确认:
在日年数
日语能力
日本生活实际情况
税金和社会保险
家庭关系
工作情况
等。
简易归化仍然存在需要满足的条件
不要被“简易”两个字误导。
根据具体条文不同,例如以下事项仍然可能是重要审查内容:
品行
税金和社会保险
交通和违法记录
原国籍是否可以丧失
日语能力
在日本的生活情况
身份关系证明
特别是日本人的子女、原日本人、养子女、日本出生者等案件,
身份关系资料有时反而比普通归化更加复杂。
可能需要跨越两代甚至更多亲属整理出生证明、户籍、除籍以及本国亲属关系材料。
首先判断“自己属于哪一条”
确认简易归化时,真正应该先问的是:
不是“我是不是简易归化”,而是“我属于《国籍法》第几条第几项”。
例如都叫“日本人的子女”,实际上可能是:
目前日本国民的亲生子女,
原日本国民的子女,
或者日本人的养子女。
适用规定完全可能不同。
同样,“日本出生”也需要进一步区分:
本人出生在日本,
父母是否也出生在日本,
或者本人从出生时起是否无国籍。
常见问题
Q.简易归化的话,不住满5年也可以申请吗?
如果符合《国籍法》第6条至第8条的相应规定,普通5年住所条件可能被放宽。
但仍应结合目前法务局的实际运用和日本社会融入情况判断申请时机。
Q.父亲或母亲是日本人,可以马上归化吗?
如果父亲或母亲目前为日本国民,本人是亲生子女并且在日本有住所,可能适用第8条第1项。
但首先需要确认本人是否已经通过出生或申报取得日本国籍。
Q.在日本出生就属于简易归化吗?
不能一概而论。
是否适用第6条第2项或第8条第4项,要根据居住期间、父母出生地、是否无国籍等情况判断。
Q.以前是日本人,现在就不需要收入条件了吗?
如果符合第8条第3项,生计条件等可能获得放宽。
但品行、国籍关系等其他条件仍然需要确认。
Q.被日本人收养后可以马上归化吗?
第8条第2项还要求连续1年以上在日本有住所,并且办理收养时按照本国法属于未成年人等条件。
仅凭收养事实不能判断。
Q.简易归化的材料是不是比较少?
不一定。
为了证明与日本人的亲子关系、过去日本国籍、收养关系或出生情况,身份关系材料有时反而比普通归化更复杂。
总结|“简易归化”并不代表所有条件都简单
所谓简易归化,一般是指:
对与日本具有特殊关系的外国人,放宽普通归化条件中的一部分。
但是:
日本人的子女
日本出生者
日本人的配偶者
原日本人
日本人的养子女
在日本出生的无国籍人士
适用的条文和放宽的条件并不相同。
因此,最重要的是:
确认自己究竟适用《国籍法》的哪一个特例,以及哪些条件被放宽、哪些仍然需要满足。
同时,2026年目前的归化审查还会确认日语能力、日本生活情况、纳税和社会保险等日本社会融入因素。
エンライト行政書士事務所可以从申请人的出生、父母关系、过去国籍以及在日经历开始确认,判断到底应该办理普通归化、特例归化,还是其他国籍取得、再取得手续。
首次申请条件确认免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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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书士 宮島 詩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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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资料
日本法务省《国籍Q&A》
日本法务省《国籍法》
东京法务局《归化相关说明》
法务局《归化许可申请指南》
※“简易归化”并不是《日本国籍法》中的正式制度名称,而是一般用于说明第6条至第8条归化条件放宽的表述。实际适用条文和条件会根据申请人的出生、亲子关系、过去国籍和在日经历等有所不同。




